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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竞争政策一词再次被提及并迅速引起全球范围的广泛重视。一方面是由于各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一些转轨经济国家市场结构的调整,亟需建立适合本国经济发展需要的竞争政策,以规制国内企业所施加的垄断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竞争,促进经济效率;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全球性扩张,特别是第五次全球并购浪潮的发生,使得跨国公司的经济实力得到了极大的膨胀,由此带来的垄断后果使得世界各国越发的意识到建立和完善竞争政策体系的重要性。我国也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反垄断法》,标志着我国竞争政策体系框架的基本形成。然而今后我国竞争政策如何实施,实施的标准又是什么?根据国际经验,竞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均取决于竞争政策目标的选择,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经济环境下总是选择适当的竞争政策目标作为竞争政策措施实施的标准。因此,我国应充分借鉴各国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经济情况的竞争政策目标,以确保竞争政策今后的顺利执行。本文从竞争政策目标的相关经济学分析入手,详细说明了竞争政策的多种目标,再通过对比美国、欧盟、日本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政策发展过程中的目标变化,分析总结出各国竞争政策目标的异同点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竞争政策目标的选择建议,以此作为我国竞争政策实施的参考标准。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一、竞争政策有多种目标,当不同目标发生冲突时,必须对这些目标做出权衡;二、竞争政策目标的选择总是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相一致;三、我国竞争政策目标的选择应根据我国的实际经济状况,效率优先、社会福利最大化并兼顾各种社会目标是我国当前阶段竞争政策目标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