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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对于其他国家对于女性的保护存在差距,尤其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女性平等就业权保护的迫切需求,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较为复杂;一方面我国封建历史悠久女性的附属地位很难短时间内提升,加上我国建国几十年来经济发展速度快、公民社会不断发展、现代女性平等权保护的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女性就业权保护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符合我国基本国策。目前我国在反对就业性别歧视领域的立法理论和实践需要全面的改良以更好地保护女性就业权。女性劳动就业创造经济价值的机会和条件被限制和破坏,这样一个综合性问题夹杂着政治经济、社会心理、历史遗留、主体认知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解决这个系统难题需要整合社会力量并采取积极行动。 在论文结构上,除了引言部分对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状态、研究概述之外;笔者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包括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问题、国外和国内对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论述就业性别歧视的内涵及其外延。其次,提出并讨论讨论国外就业性别歧视法律规制的主要问题以及我国就业性别法律规制的主要问题。然后笔者通过分析这些就业性别歧视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进而尝试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