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咸同以前,清朝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中央财政体制。但是到太平天国时期,这种体制不断遭到破坏。地方督抚以军需为由采取截留正税、开征厘金等来扩充饷源,中央被迫同意这一做法,使得起运留存等制度遭到破坏,“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制度逐步瓦解。清朝原有的京饷、协饷、奏拨、奏销等制度已名存实亡了,导致原有中央与地方财税体系的变化。最终虽使清朝在农民大革命中免于覆灭,但却激化了内部矛盾,特别是中央与地方财政矛盾,使“户部之权日轻,疆吏之权日重”。战后中央虽然采取种种办法遏制,但已无法挽回,从而导致中央对地方财权的失控。兵、政、财权合而为一的相对独立的地方统治体系的逐渐形成,对清末乃至于民初社会政治带来重大影响,并成为民初中国军阀割据势力形成的历史根源。江西作为镇压太平军主战场,军需更加高胀,其截留正税和开征厘金可为一例。本文拟以江西为例,试图通过对咸同年间的江西财政收支状况的概括和量化比较分析,探讨晚清中央财税体制的变化以及地方财权的扩张过程,进而有利于洞悉晚清至民国社会运行及其变革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