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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又称储值卡,作为一种卡基电子货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日趋深入。移动充值卡、超市购物卡和可以在多个商户使用的储值卡,都是预付卡的典型代表。
对于预付卡的定义在国内外不同的监管环境下,有不同的标准。在美国,预付卡(Prepaid Card),又称储值卡(Stored-value Card),通常是一个信用卡大小的塑料介质,其中存储或代表着一定预先充入的价值,预付卡的价值来源于预先支付给发卡人的资金。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在1999年1月5日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定义,“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也即储值卡是银行借记卡的一种。而在央行2010年7月最新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预付卡是指非金融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预付卡按照发行主体分类,可以分为商业银行发行、商业服务机构发行和第三方机构发行三类。按照预付卡的风险和复杂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封闭式预付卡、半封闭式预付卡、半开放式预付卡和开放式预付卡。封闭式预付卡就是常见的商场、超市自行发行的预付卡,或移动公司发行的电话充值卡等,封闭式预付卡只能在发行预付卡的商户内使用。半封闭式预付卡,往往由第三方机构发行,可以在多个商户进行消费。半开放式预付卡相对半封闭式预付卡来说,使用范围更广,往往是由发行机构与卡组织合作发行,可以在卡组织受理网络内的所有商户处进行消费。开放式预付卡不但可以在卡组织的受理网络内消费,还可以在卡组织网络内的ATM上提取现金。
预付卡自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出现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得到了飞速的发展。除了公交、电信等传统行业外,大量的零售百货类企业都开始发行封闭式预付卡。半封闭式预付卡发行机构的数量虽然比封闭式预付卡要少,但绝对值不容小视,而且半封闭式预付卡的发行规模更为庞大。推动预付卡业务发展的内因是预付卡可以给参与预付卡业务的各方带来经济利益。对于预付卡的受理商户而言,可以锁定客户,降低营销成本,甚至提前拿到客户预先支付的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预付卡的发行机构则可以从手续费收入、预付卡沉淀资金中获得收益。吸引消费者的则是方便安全的支付方式以及使用预付卡所带来的优惠折扣。
预付卡在国外已经发展了几十年,并且积累了一整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和运营模式。封闭式预付卡的运营模式相对简单,预付卡的发行者也是最终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户。半封闭式预付卡的运营模式就比较复杂,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常见的半封闭式预付卡运营模式有商业银行发行、第三方机构发行和卡组织发行三类。随着发行主体的不同,预付卡的销售、受理和清算等环节也相应有所区别,但通常来说都依赖卡组织网络进行受理和清算。目前在我国主要的半封闭式预付卡运营模式是第三方机构独立销售、自建受理网络、自行清算的“自营模式”。“自营模式”是中国预付卡市场历史发展导致的一个特有的运营模式。
虽然中国预付卡市场的参与者在自营模式下取得了很好的市场规模,但由于自营模式下第三方机构需要自建受理网络,成本消耗很高;自行清算虽然可以从沉淀资金的使用上更加便捷,但也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本文通过对国外预付卡运营模式的分析,结合国内预付卡市场的特点和商业银行的业务,提出建立一种以商业银行为依托、第三方机构发行的新型预付卡运营模式。
在新型运营模式中,第三方发卡机构将与商业银行密切合作。销售预付卡所得资金由商业银行存管,确保资金安全;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发卡机构共享特约商户资源,扩展受理渠道,并提供POS收单网络给第三方发卡机构使用;商业银行通过受理预付卡交易,对消费所对应的资金进行清算。这个模式下,商业银行增加了存款,提高了中间业务收入,而第三方发卡机构可以利用商业银行既有的特约商户资源和系统网络资源快速的扩展。预付卡销售的资金由商业银行存管,并通过理财产品等途径向第三方发卡机构支付一定收益,既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防范了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也兼顾到了第三方发卡机构从沉淀资金中获得收益的需要。
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在国内现行的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通过积极与第三方发卡机构合作,以商业银行为依托、第三方发卡机构发卡的新型运营模式,将会成为未来半封闭式预付卡的主流运营模式,为我国预付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