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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飞速提升,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密切关乎企业发展前途和员工生命安全,然而,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高危行业,事故发生率和事故损失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同行业平均水平。作为高危行业之一的化工业,安全生产有其特殊性,即事故一旦发生,不但危及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更可能威胁社会的稳定,事故损失具有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等特点[1]。为了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强化企业安全费用的管理,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我国化工业的安全生产做了相关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信息作为财务报告披露信息的组成部分,具有财务信息披露的相关特征,即是否披露和披露水平是公司披露收益和披露成本权衡的结果。本文计划在化工业上市公司2009年度至2011年度安全信息披露状况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化工业上市公司净资产与安全信息披露状况进行相关性研究。 由于我国安全会计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未成体系,国外对安全会计的研究较早,但是属于社会责任会计的范畴,所以,本文的研究,首先介绍国内外社会责任会计的文献,以及安全会计相关文献,构建安全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其次,以我国化工业上市公司2009年度至2011年度年报为研究对象,以实证研究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化工业上市公司安全信息披露水平。再次,使用指数法,对选取的上市公司年报进行分析,根据安全信息披露内容,构建指数,运用多变量线性回归方法研究分析化工业上市公司净资产与安全信息披露的相关性。最后,得出研究结论,提出相应建议,阐述研究局限性和对未来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