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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复杂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精准扶贫战略的主要问题已经从区域性的贫困人口脱贫转变为如何巩固扶贫成果,特别是对于生态极度脆弱的贫困地区,扶贫难度前所未有。然而,这些贫困山区承担着国家生态保护的重任,限制了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了承担生态保护的任务,当地搬迁农户成为失地农民,搬迁后生计成为问题,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返贫,进一步恶化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综合来看,在生态极度脆弱的贫困地区,面临着稳定脱贫与生态保护的共同施压,很难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实施,生态脆弱贫困区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寻找合适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贫困人口稳定持续脱贫是当下的难题。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表明,生态环境具有正外部性。对生态脆弱的深度贫困地区各类土地的保护,既保护了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也间接促进了国家与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补偿金额给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农户,以体现这种正外部性,既有利于该地区稳定持续脱贫,又有利于生态保护。本文将土地生态补偿与易地扶贫搬迁模式有机结合,探讨了易地扶贫搬迁模式的土地生态补偿研究。根据东川区典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自身环境条件、复杂的社会经济水平、扶贫成果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基础资料和实地调查数据,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当量因子法作为土地生态补偿的计算标准,从而得出东川区典型整体搬迁乡镇接近土地生态补偿标准的现实价值作为实际生态补偿量为10751.73万元,并且发现实际人均补偿值与理论人均补偿值仍有较大差距,本文测算缺口约为10113.47元/人。根据东川区典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的贫困状况和发展状况,建立了一套土地生态补偿额分配体系,提出至少要确保研究区建档立卡1314户5050贫困人口中,每个贫困人口平均获得土地生态补偿金4000元(国家2020年扶贫标准4000元/人),补偿为2020万元,占典型地区土地生态补偿总量的18.79%,从而达到土地生态补偿助推精准扶贫成果的目的,也激励了老百姓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和易地搬迁稳定持续脱贫的双赢。根据土地生态补偿标准,分析了土地生态补偿在扶贫中的实际应用,并提出其余81.21%的土地生态补偿金额,整合成立企业或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形成本地区生态特色产业。以确保研究区域同时也能解决贫困户的就业与增收等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易地扶贫搬迁与土地生态补偿的对策和措施,从而为东川区乃至类似地区巩固扶贫成果、打好乡村振兴基础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