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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当代精神生活是由当代经济生活决定的,反映当代社会心里、个人意识、群体意识和终极意义与价值等发生、演变内在规律的概念。 宗教无疑是当代精神生活之中的一种最为复杂的形式。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以其特殊的形式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广泛发生着作用。这种作用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不正视这种影响,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因此,从大的文化视野看,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特别是近20多年的宗教理论和实践应该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微观的视角看,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在社会精神生活管理方面又有自己成功的经验。这种经验更接近社会精神生活管理由“组织传播”向“政策管理”的过渡。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可以成为孕育21世纪精神生活管理理论的神圣“原种”。因为第一,中国共产党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以海纳百川般的胸怀包容了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信仰之间的差异,在共同理想的基础上,既维护了当代精神世界的统一,又为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基础性的条件。第二,中国共产党在宗教管理过程中逐渐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取缔“邪教”。第三,中国共产党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政策,为社会主义,特别是在不发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处理宗教问题树立了典范。 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理论基石,就是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理论。所以,在讨论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以前,我们较为认真地考察了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考察了前苏联宗教政策的实践。前苏联从瓦解宗教组织、摧毁宗教经济着手,一步步逼进教徒的思想领域、意识领域,从而想建立一元化信仰体系的宗教政策的不成功实践过程告诉我们,不管选择什么样的管理当代精神生活的措施和手段,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必须作为主要的方法论原则。 把宗教政策纳入社会精神生活的系统管理,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宗教政策发展的必然归宿,当然也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宗教政策发展的共性(:但具体如何纳入,纳入之后又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管理,则又有不同的民族特色。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本质直接关涉到其宗教政策的走向;第二,宗教对当代社会精神生活渗透又具有民族特色。为此我们要通过把握宗教政策实践的信息化特征、通过提高宗教政策良好的配置效率和制度效率、通过注重宗教政策实践中新秩序的建构来解剖从宗教政策到精神生活管理制度化过程中的内在机制。 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是一个中华民族的精神从启蒙、觉醒到高歌猛进的30年。同样,在宗教政策方面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宗教本质,吸收别的党派管理经验,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同中国宗教实际状况结合起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宗教管理经验的30年。在这30年里,这一宗教政策把中国的民众从原始宗教的迷信中,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操纵的宗教势力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使之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精神抖擞地投身到革命和建设洪流之中。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对于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信仰,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 新中国的成立是伟大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盛典,是伟大中华民族精神复兴的盛典!然而,相对于政治领域革命的胜利而言,精神领域的变革还只是万里长征迈开第一步,道路漫长而又充满了艰险。而此时,在革命战争中经受考验的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就成了精神生活变革,灵魂深处革命的有力武器之一。而精神生活的变革、灵魂深处的思想改造运动过程本身又反映出中国共产党高超而又娴熟的管理人们精神生活的艺术和表现出了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显著特征。 当代精神生活管理实践是一个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管理对象与管理手段相互作用的物质过程。它不仅有作为主体的管理者和作为客体的被管理者及其精神生活这两项,而且还有中间物化手段即政策化的平台。当代精神生活管理实践作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实际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中间的物化手段来实现的。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化的平台一旦变成物化手段,它自身又有独立的客观实在性,在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际相互作用中,作为中介而起作用。具体说来,中国共产党是以信仰自由作为精神生活管理的出发点,以依法管理为手段,从根本上使信仰这一精神活动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使人们的精神生活有了科学性的保证,从而为人类进步和人类幸福提供了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当代精神生活管理方面经验的积累、力度的加强;其管理对象也越来越复杂化。精神生活作为管理的对象,有其特殊的一面。那就是它在其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中,被扬弃的简单的低级的内容,并没有自动在精神生活中消失,而是积淀在精神生活之中,不时地发生作用,从而造成把握精神生活管理对象的困难。而且越是远离物质生活条件,精神生活也就越变得捉摸不定。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