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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是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相融合的结果,其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支持。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以产业升级为重点目标,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这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但在产业升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仍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政策类型而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是否有效、效果存在怎样的差异存疑,因此有必要通过更加具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进行论证。首先,本文的实证研究基于产业链理论、产业融合发展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接着本文采用政策文本量化法将2013-2017年文化创意产业四大类政策数据化后作为解释变量,并将以HHI指数衡量的产业融合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在经过协方差检验和Hausman检验后,本文分别采用合适的省级面板回归模型,对四大类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影响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情况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其一,从全国的视角来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总体对文化创意产业融合产生积极的作用。其中,人才支撑型的政策效果最大,金融支持型政策次之,税收优惠型政策效果最小,而财政补贴型政策负向效果显著。其二,从地区的视角来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在东部地区最为有效,中部次之,西部为负。其中,财政补贴型政策于中部和西部有效,税收优惠型政策于中部和东部有效,金融支持型政策于中部和东部有效,人才支持性政策于中部和东部有效。本研究的创新点如下:其一,方法创新。本文首度将基于文本分析法的政策数据化研究方法纳入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影响及其有效性的实证研究中,为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其二,指标创新。本文打破现有文献对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有关的实证研究局限于直接引导性政策和间接引导性政策这一简单的二维实证指标体系的现状,将政策实证研究指标扩展到多维,丰富了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相关的实证研究的指标体系。其三,观点创新。本文至少提出以下四条相对独到的观点:加强补贴资金审批标准多元化、精细化,让科技带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对有关国家部门的审批和执行效率监督和考评,适当取缔财政补贴用于文化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