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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既是我国犯罪侦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与普通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在司法实践中,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程序能否及时有效地启动意义重大,而现行的程序型启动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着种种弊端,由此也带来了理论上的一些困惑。因此,有必要将其改造为随机型启动模式,同时赋予反贪侦查部门以强制取证权、技术侦查权等权力,完善受理举报的制度和侦破串案的机制。本文以反贪侦查工作为研究对象、以提高反贪侦查部门的侦查能力为视角、以当前反贪侦查启动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为切入点,以如何加以解决和完善为任务展开论述。本文共分为六章,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对现阶段我国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启动程序进行了梳理,对于其中的举报环节、初查环节和立案、突破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大致介绍。第二章首先对境外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启动程序进行了一般分析,对程序型启动模式和随机型启动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其次选取了三个境外的反贪侦查机构的运作方式进行了重点介绍,以期对我国的反贪工作带来启示。第三章对当前我国反贪侦查启动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举报环节中分流制度的欠佳、初查环节中初查主体权力的缺乏、立案突破环节中对于立案时机的把握不当等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侦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第四章对当前我国反贪侦查启动程序在理论上产生的困惑进行了剖析。初查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性质都存在着争论,由此导致了初查所获取材料的证据能力受到质疑。因此,现行的立案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是违反认识规律的。第五章对完善我国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启动程序提出了整体设想,建议将现行的程序型启动模式改造为随机型启动模式。同时为适应当前的反腐败形势,反贪侦查部门应当树立主动侦查的理念。第六章在采用随机型侦查启动模式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提高我国反贪侦查能力提出了建议。包括完善信息收集工作、赋予完整的强制侦查权、合理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形成办理串案的工作机制这四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