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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直是现代公共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政府作为权威性的社会公共权利主体,是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生产者。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规范来约束社会主体的各种社会行为,同时通过公共政策执行来管理公共事务,对政策过程所产生的社会公共效益、政府职能效率进行评估,把评估结论反馈到政策的制定部门和执行部门,在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理念盛行的今天,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监督、评估是介入市场、介入社会的重要方式,也是引导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手段。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过程中,研究公共政策的制度阻障,对于完善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另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公共政策制度阻障分析有利于粉碎政策制定和政策垄断的壁垒,打通并连接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桥梁,把观念化的公共政策方案落地为现实形态的政策实践。重庆市作为西部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内的公共政策研究起步较晚,由于历史原因,重庆市的实践探索也比其他省市起步更晚。1997年重庆直辖之前,中央对重庆的要求是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总体思路设立,力求减少地市中间层,建立直辖市直管区县的管理体制,优化行政过程,提升行政效率。重庆直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监管都主要面向中央下达的整体政策和本市内的行政体制构建,针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监管等相对较少。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监管来看,也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引导下才逐步展开的,但是,重庆直辖后至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的这段时间内,重庆也出台了关于一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政策,为统一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奠定了基础。但从政策实践方面来看,存在政策制定中社会组织参与缺失,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政策监督体系不完善,政策评价缺乏标准和评估主体等公共政策阻障。研究发现,通过创建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环境氛围,构建社会组织参与政策的制定平台和渠道;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执行监督,增强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加强公共政策监督主体独立性,创建政策监督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制定评估标准,明确评估主体,是有效解决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政策阻障的重要举措。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紧扣研究主题,通过理论梳理、现状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系统研究,为重庆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任务、《2015年重庆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提供理论支撑、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文共分7个部分,第1章是导论,包括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第2章是所涉及和运用的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界定;第3章是对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政策现状进行介绍,包括介绍重庆市社会组织发展概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演进等;第4章是对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问题调研和原因分析;第5章介绍了突破重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公共政策阻障的政策建议;第6章是研究结论与展望。本研究的建议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政策体系,培育和增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过程中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力,加强政策执行力建设以解决政策执行偏差,加强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的社会监督和法制监督,制定可操作的政策评估体系。本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现阶段下,尚没有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阻障分析,相关研究多着重与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并未从社会组织的角度探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政策阻障极其因素。但本研究对问题的挖掘仍然不够,原因分析没有更进一步的深入,相关政策建议探讨也不够全面,有待于未来继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