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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日益凸显,不仅能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而且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权利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断加强,相关的案件纠纷也不断增加,但是由于商业秘密独有的秘密性、实用价值性、保密性特征和专业性、隐蔽性、非排他性、可逆向工程等特性,增加了法院审理案件的难度,为了查明案件中的技术性问题,法官通常选择使用司法鉴定的手段来协助查明案件真相。但是在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中,鉴定的对象、范围、流程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鉴定意见水平参差不齐,在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中常会出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湖南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的分析,探讨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范围、流程进行了分析,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鉴定意见时的如何启动复检机制,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案情简介,首先,介绍“湖南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的基本情况及其背景;其次,对该案中作的两次鉴定意见进行呈现;再次,提出案件的三个争议焦点:(1)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范围、内容;(2)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流程和方法;(3)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复检机制。第二部分为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理论分析。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应当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因此在本部分,首先,介绍商业秘密的定义和特性,重点阐述其秘密性特性;其次,介绍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范围和内容,根据鉴定目的不同,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可以分为非公知性司法鉴定和同一性司法鉴定;再次,介绍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流程和方法;最后,介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侦查、委托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不服的复检机制。第三部分为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案例分析。本部分以案例为导向,以两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分析对象,剖析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及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首先,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超范围鉴定;其次,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流程和方法有缺陷;再次,商业秘密司法鉴定救济渠道不完善。第四部分为完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对策。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首先,建立统一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规范,具体分为以下三个层面:(1)规范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范围和内容;(2)规范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流程和方法;(3)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书撰写格式。其次,完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具体分为以下三个层面:(1)规范商业秘密案件执法程序;(2)完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预审查机制;(3)完善质证程序;(4)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以上两方面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商业秘密司法鉴定规则,并在司法实践中改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现状,提高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可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