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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征地制度形成于高度计划经济时期,不仅具有行政强制性,又具有高度垄断性。这种制度符合当时的经济需要,并在特定的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尤其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征地制度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和服务目标已经转变,其不适应性与滞后性日益彰显,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与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我国必须进行彻底的征地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征地制度。科学、合理、公正的征地制度,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增进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从责任政府这一角度研究征地制度,梳理征地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廓清征地制度的本质与作用,分析责任政府与征地制度的内在关系,从制度理念、制度设计、制度运行三方面重点分析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从制度环境层面解析存在弊端的成因。针对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责任政府视角提出如何完善我国征地制度的若干思考,以期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分为四部分来研究责任政府视野下的我国征地制度。第一章为导论,在本部分里,笔者主要阐明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及目的,研究综述,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等。第二章为责任政府与征地制度,主要包括责任政府概述,我国征地制度概述,责任政府与征地制度内在关系等。第三章为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分析,归纳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和责任政府视野下我国征地制度的主要问题,并探究问题生成的主要原因。第四章为责任政府视野下完善我国征地制度的对策探讨。其一,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合理、公正征地。其二,完善征地制度的具体制度。明确细化征地相关规定,尤其是征地权的规定,充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健全征地责任制度,建立征地问责制,规范征地权的行使。其三,建构政府与市场的和谐伙伴关系,推进征地制度市场化改革。在征地制度市场化改革中,寻找“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的最佳结合点。其四,建设责任政府,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明确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制政府征地权,认真落实政府征地责任,从而保障征地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