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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家明确提出要不断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由此,省级直接对县这一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得到了推行。2007年,甘肃省选取了16个县(市)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2009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县(市)达到41个。2011年,全省全面推开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本文以甘肃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为研究对象,试图建构一种指标评价体系,用这种评价体系去分析评价甘肃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导论部分分析了研究的背景及研究的价值和意义。第一章首先介绍了甘肃省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进程,然后具体阐述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架。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领域的,有能通过定量分析得出结论的,也有通过定性分析得出结论的。本章着重对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分别给予详细的说明。第二章结合甘肃省省情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现状,在前两批试点县中分别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县,运用前一章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研究方法,对体制改革进行客观的评价分析。宏观层面主要针对省级财政收入水平和综合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微观层面主要是比较所选取的四个县改革前后财政能力、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这种比较也就是省直管县和非直管县、“市管县”体制与“省直管”体制的对比,从而得出结论,总结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第三章着重针对改革所存在问题,主要从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市级财政的发展积极性、健全完善对县级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规范和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市级政府理财行政理念和重心的转移、推行行政省管县改革以及适时调整行政区规模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