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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是城市化对中国转型期贫富差距的影响。在控制贫富差距现有举措效果有限的状况下,从阶层分化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城市化是促进农民分化、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途径的结论。目前,贫富差距拉大和阶层矛盾凸显已引起执政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然而,由于我国的贫富差距是自然、历史因素,政策、体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区位复杂的基本国情的制约下,中国控制贫富差距的难度很大。针对转型期中国贫富差距的长期性、阶段性以及现有举措效果有限性等特征,对贫富差距的控制思路应该重新调整。城市化,作为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已被中央列为“新三步走战略”的主要内容。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本文以阶层分化为研究视角,通过对城市化与贫富差距的作用机制的分析,认为在产业革命、市场化改革继续充当阶层分化的“推力”和“拉力”的前提下,城市化因素的加入,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城市化的推进,不仅意味着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变迁,更意味着农村人口比例的降低,从事传统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个合理的社会分配结构往往呈菱形分布,而事实证明,在一个城市化水平很低的国家,社会成员构成和收入分配结构往往呈金字塔型,农业劳动者阶层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蓝领阶层构成了社会结构中的巨大底座。因此,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是瓦解金字塔底座和壮大社会中间层的重要力量,是培育合理社会阶层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推动力。21世纪初,农民进一步分化已成定局,城市化的提速将会加快推动农民的多元分化和工人阶级群体的整合过程。城市化,作为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综合性政策和促进农民加快分化的重要推动力,不仅有利于培育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而且有利于瓦解中国贫富差距的最大症结——城乡差距。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城乡差距对我国的贫富差距具有突出的贡献作用,城乡差距的缩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全国居民收入差别的不平等程度,对缩小贫富差距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众所周知,农业相对于第二、三产业而言是弱势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领域的生产总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率是下降的。城市化引起的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一方面,可以降低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比例,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农民阶级向工人阶级的转化,可以降低农村内部的差距,扩大城市内部的差距,从总体上缩小了全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即,城市化所带来的城乡差距由“二元平台”向“一元平台”的转化,可以有效地控制全国居民的贫富差距。以对城市化、阶层分化和贫富差距三者内在关系的分析为依据,本文提出了“平台替换论”的基本命题,认为在转型期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前提下,以缩小城乡差距为重要突破口,通过发挥城市化对农民分化的推动作用——促使其由较低收入阶层向较高收入阶层流动——可以实现贫富差距由城乡分割的“二元平台”上的较大差距向城乡融合的“一元平台”上的较小差距的转化。也就是说,城市化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结构变化——职业结构变迁——阶层分化——阶层结构变动——橄榄型结构形成等作用机制,可以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由城乡分割走向城乡融合,在实现差距由“二元平台”向“一元平台”转化的同时,有效控制贫富差距。在对典型国家城市化与贫富差距控制的比较分析中,本文通过对日本、美国、巴西的城市化与贫富差距控制的研究,得出了有益于“平台替换”的国际经验。以上述经验为基础,本文认为,“平台替换”的实现并不以城市化的单项推进为充要条件,它还受促成性因素和阻碍性因素的制约。一方面,城市化战略地位的确定、相关改革的持续推进、较长时间的技术考量为“平台替换”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城市化水平滞后、社会流动机制不顺畅、制约“农民分化”的阻力尚未完全消解阻碍了“平台替换”的实现。以对“平台替换论”的系统分析为依据,本文认为,实现“平台替换”的基本途径要从两方面推进:其一,要提高对城市化战略地位的认识,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其二,要提高城市化水平、调整城乡关系、加快促进农民分化。具体而言,首先,要提高城市化水平,充分利用“城市”拉力: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尊重“大城市优先增长”规律和在城市化率较高地区优先提升城市化质量;其次,要努力调整城乡关系,消除制度性障碍:要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健全国家土地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改革完善就业制度,促进社会流动机制的顺畅;最后,要加快促进农民分化,充分利用乡村“推力”: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不断增强农民工城市认同和努力克服小农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