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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范围内环保意识的觉醒和环境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取外交方式来解决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危机;随着各式各样的新的国际环保组织纷纷成立,联合国各相关组织也多次召开会议,共同研讨环境保护问题。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将环境外交这一议题推上了历史的舞台。以这次会议为起点,中德两国在环境外交的舞台上走出了各自的环境外交之路。
本文通过对中德环境外交的历史沿革,政策手段,以及发展趋势的梳理和比较分析,系统研究了推动两国环境外交发展的共同动因,以及中德环境外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发展速度相异的成因,并阐述了两国环境外交现状,比较分析出中德环境外交现状的相同性与相异性。最后得出结论,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是催生中德两国环境外交的共同动因,但是由于工业化程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中德两国在环境保护的认识方面存在着先后性,使中德两国环境外交在发展速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笔者通过对中德环境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以及两国在未来环境外交领域内的共同目标以及竞争焦点,最后得出结论:中德两国应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环境合作,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环境治理的支持与援助,求大同存小异,实现两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共同推进世界环境保护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