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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模式,正在以我们能够感知的速度迅速发展。在这个崭新的、缺乏既定规则的领域,参与其中的个体是如何建立起相应的权利认知的?这种权利认知又是如何随着个体间的互动发生变化的?我们将通过对共享房屋的研究,回答上述问题。在研究开始之前,我们根据已有的研究,对共享经济做出了符合本文需求的定义,并确定了共享房屋研究对象的限定特征。随后我们试图借助已有的理论观点建立起本次研究的框架。首先,权利是交易运行的关键。我们接受了经济学制度学派对产权在交易中重要性的基本观点,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本文的“权利”概念。其次,权利来源于制度。经济学与社会学分别强调以法律规则为代表的正式制度和以文化观念为代表的非正式制度对权利的影响,而合法性机制可以对这种影响做出解释。再次,权利来源于互动。科斯所言的权利的相互性导致了互动过程中冲突的发生,而科尔曼认为只有各方在互动中达成共识,权利才能真正具有意义。最后,权利认知是权利在个体心智中的认定,它规定着个体的权利并指导个体的行动。我们希望用权利认知作为关键概念对共享经济进行研究。由此我们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1)行动者权利认知的制度性建构逻辑假设:共享房屋行动者的权利认知受到来自国家法规、平台规则、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制度性因素影响。通过合法性机制,个体将采纳在组织或社会中普遍认同的制度性力量,制度性建构的权利认知随之在每个个体的心智中形成。(2)行动者权利认知的关系性建构逻辑假设:权利认知来源于交易双方在互动中达成的共识。当交易双方秉承各自的权利认知进入共享房屋交易时,他们会因各自权利认知的范围和内容的差异而产生冲突。为了保证交易在整体上能够顺利进行,他们会调整自己己有的权利认知,直到与对方达成共识。(3)社会权利认知的反向作用逻辑假设。具有相似性的个体权利认知将在长期行动者的观念中形成具有普遍性的权利认知,并对角色认知、行业分化、制度变迁发挥反向作用。为了检验上述假设,我们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深度访谈的方法:一方面从学术研究、新闻报道、研究报告中获取有关共享房屋交易个体权利认知的外部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基于共享房屋平台中的用户个案,对共享房屋中的交易互动过程进行还原。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证实了开始时提出的逻辑假设,并提出了相应的解释性机制。具体可以归纳成如下命题:(1)权利认知的“弱意义合法性机制”命题。制度通过影响资源分配或激励方式来影响主体的行为,而个体会根据对自身利益的判断来决定在多大程度上遵循这些外部制度。(2)权利认知的“双边性互动”命题。因为实际交易中的互动是双边的,权利认知也必须是双边的——既包括对自己权利的认知,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认知。(3)交易中权利分配的权力结构命题。在现实交易中,双方的地位并不总是平等的,他们之间的权力地位决定了其所秉持的权利认知究竟能够实现多少。(4)角色认知的形成及匹配命题。角色认知是个体权利认知在长期实践中产生的一整套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双方角色认知的匹配程度决定交易是否能够顺利进行。(5)社会认知导致的制度变迁命题。普遍意义的社会认知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与现有的正式制度相冲突,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社会认知会反过来影响法律、规则等制度。其中命题(1)用于解释权利认知的制度性建构过程,命题(2)(3)用于解释权利认知的关系性建构过程,命题(4)(5)用于解释权利认知的反作用。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对经济学“产权”的概念进行拓展,将“权利”的概念应用于更加广阔的社会领域;并从“个体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个体层面的“权利认知”的概念,讨论了权利认识是如何被制度和关系所建构,继而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本文的实践意义在于阐述了共享经济领域中权利认知对个体交易行动、行业差异竞争、国家法规制定的重要影响,并指出了共享经济未来的发展特征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