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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通常是一个由不同利益主体构成的合作型系统,各利益主体常常以各自目标最大化来进行决策,从而导致整个供应链绩效不能达到最优。因此,寻求策略来降低零售商面临(也是供应链面临)的市场风险正成为供应链管理的重点。在这些解决方案中,供应链契约理论正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注意。利用供应链契约来协调供应链中各方的利益关系,实现供应链协作,从而确保供应链中各个成员的利润之和达到整合供应链最优时的供应链利润。在服装业特许经营中,特许合约的制定是协调整个供应链的关键,一份特许合约一般都会对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用、广告基金以及批发价格等事项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服装业特许经营中,有几种常用的契约形式:“加盟费+定额形式特许权使用费”、“加盟费+销售收入比例形式特许权使用费”和“加盟费+利润比例形式特许权使用费”。本文以供应链契约协调理论为基础,分析服装业特许经营中这几种常用的契约形式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并结合一个具体的服装企业,提出回购契约与比例形式特许权使用费的联合契约形式。本文首先在假设零售价格固定情况下,建模分析各种供应链契约形式实现协调的条件,并对各个模型进行分析比较。然后对服装业特许经营中常用的契约形式进行分析,得出特许双方实现供应链协调的必要条件,以及特许双方之间的利润分配及对批发价格的控制,并比较各种契约形式实现协调的有效性。接着进一步假设市场需求也受零售价格影响的情况,分析各种契约形式实现协调的条件,得出相关结论,为服装业特许经营合约的制定者提供有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