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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湖南、福建、四川、广西、江西、海南、贵州、云南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简称“9+2”)政府领导于2004年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预示着泛珠三角经济区必将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主要动力之一。为此,合作区域各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致力于更进一步地深入泛珠合作。广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的合作,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意见和要求等政策性文件,促进广西深入与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但是,在众多促进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政策当中,其效果如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在梳理了国外和国内公共政策评估的相关理论,借鉴弗兰克·费希尔价值与事实相统一的评估模型和韦唐政策评估模式,形成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效果评估体系。分别从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经贸合作、市场服务四方面对政策直接效果进行评估,从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与兄弟省市合作、与台湾合作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四方面对政策间接影响进行评估。其次,通过对现行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进行评估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制定相对滞后,针对性不突出;二是现行合作政策不能有效缓解私企或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三是制定的政策还存在纸上谈兵、落实不力的情况;四是现行合作政策不能有效促进市场开拓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最后,提出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优化的途径。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政策框架;二是明确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政策目标;三是加大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倾斜;四是加大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政策执行力度;五是为广西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