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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驱动下的数字革命正在深刻地改变着国际经贸方式,数字贸易这一新兴的贸易模式已经被公认为是大数据时代下各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成为了国际经贸谈判中的重要议题。全球数字贸易依赖数据的跨境流动,数据的自由跨境流动可以释放出巨大的价值。然而,机遇永远与挑战共生,数据流动为人类福祉和经贸发展带来进步,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数字贸易往往会涉及到大量的个人数据流动,尤其是大数据技术和智能技术结合后,产生了大规模的数据收集、分析和使用,个人数据隐私安全也面临着极大的威胁。在此背景下,不同国家从本国的发展需求和法律传统出发,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模式,其中一些国家对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采取了限制措施。诚然,一国采取限制个人数据流动的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安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但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措施也被很多国家认为是新的数字贸易壁垒,从而引发了众多的国际争议。本文拟研究多边、区域贸易协定中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明确一国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法限度,为我国完善国内立法、增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合规性,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提供建议,以便我国能更好地应对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制。第一章是全球贸易视角下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概述。第一节首先对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等概念进行了阐释,并介绍全球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主要模式及现状。紧接着,分析了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价值冲突。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给人们带了便利的生活,推动了全球贸易发展,同时也对个人数据隐私安全造成了更大的威胁。如何平衡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与个人数据安全就成为了困扰各国立法的难题,各国在该问题上不同的价值取向,也是造成国际分歧的原因。第二节主要分析了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与数字贸易壁垒的关系。首先,对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并且对数字贸易壁垒的含义进行了界定。接下来对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可能引发的数字贸易壁垒争议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限制个人数据流动是一国为保护个人隐私安全采取的措施,但从实际效果来看,限制个人数据流动的措施等同于非关税贸易壁垒,很容易被认为是假借保护个人隐私安全为名,实则是为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明确一国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措施的合法限度,在保证一国实现合法的政策目标的前提下,不构成数字贸易壁垒是至关重要的。第二章探究了多边贸易体系下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目前世界上不存在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统一的国际规则,尽管WTO体制面临着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的挑战,其仍然是世界上最具普遍适用性的贸易规则,分析WTO框架下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措施的国际法限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数据流动几乎不涉及货物贸易,因此本章第一节主要是探究限制个人数据流动的规则在GATS框架下合规性。尽管各成员国在签订GATS协定时,数字贸易仍处于萌芽阶段,但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解释机制仍然可以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指导。第一节主要是依据GATS的相关规定以及专家组、上诉机构的报告,分别研究了GATS对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措施的适用性,限制个人数据跨境数据流动的措施是否违反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的规定,限制个人数据流动的措施是否可以满足GATS的一般例外条款。其次,电子商务并不是WTO下的新议题,早在1998年,WTO总理事会就通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但由于其他原因被搁置了。2016年,71个成员方重启了电子商务谈判议题,并于2019年1月提交了30多份议案,其中就包括数据跨境流动的问题。本章第二节就讨论了主要成员国关于数据流动规则的提案,进一步明确各主要成员国的最新立场和态度,从而对WTO电子商务谈判的前景进行预判。第三章讨论了区域贸易协定和区域经济性组织下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在多哈回合搁浅,WTO改革停滞不前的情形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转向区域贸易协定探索新规则。因此,区域贸易协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制的未来走向。本文选取了三个大型的跨区域贸易协定进行研究,即CPTPP,TTIP,TISA。CPTPP已生效且文本已对公布,CPTPP完全继承了TPP有关电子商务和数据跨境流动的条款,被认为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标准最高的贸易协定。TTIP和TISA因美国和欧盟两大经济体的激烈博弈,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尽管如此,这两个协定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这两个协定的参与国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贸易大国,欧美两大经济体占全球经济总量一半、全球贸易额的三分之一,如果TTIP最终达成,将会建立起世界最大的自贸区。而TISA有24位成员国参与谈判,其中有8位列位于世界服务贸易总额前十,无论是从国家数量还是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TISA都是非常重要的区域贸易协定。除区域贸易协定外,国际组织也在积极地探索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APEC的CBPR。APEC是亚太地区最大、最重要的经济组织,其引导制定的CBPR,目的就是要规范跨境电商中的个人隐私保护,促进亚太地区无障碍的数据流动。CBPR不仅是美国推行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重要依托,对中国而言也极为重要,作为亚太地区的重要国家,我国应当给予CBPR充分的关注。因此,本章最后一节将对CBPR下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进行了梳理和研究。第四章则是回归我国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本章首先对我国现行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内立法和参与的国际协定进行了梳理,从而能够得知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紧接着又完善国内立法、增强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合规性以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三个角度对我国完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内立法、应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制提供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