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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时期中国政府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尽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概念是在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才正式提出,但在实践中,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就已经开始提供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本研究旨在对建国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状况及其演变的历史过程、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因素进行考察,以揭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演变规律和内在逻辑。
本研究选取基本公共服务中的社会保障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宏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因素为背景,通过对社会保障的制度变迁、均等状况的历史考察,来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演变过程与逻辑。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原则和供给结果,本文将建国后均等化的发展历程分为两个阶段:平均导向时期(1949-1984年)和差异导向时期(1985-2005年)。
本研究按照“历史考察--相关因素分析”的逻辑结构展开。历史考察部分,论文首先从历时性视角,按照农村和城市两根主线,研究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制的形成过程;从城市、农村以及城乡间三个层面对社会保障的均等状况进行了比较分析。接着对差异导向时期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及其演化进行了研究,同时,选取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指标,对区域间、城乡间社会保障的均等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了比较研究。
在上述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平均导向时期的社会保障是一种低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城市社会保障呈单位化特征,制度安排具有同一性,城市居民之间是较平均的;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呈集体化特征,农村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是平均的。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险等核心社会保障待遇方面表现出非均等性,而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表现出“相对平均”性,这种“相对平均”是相对于同时期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而言的。差异导向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在体制上进一步分化,社会保障差距逐步扩大;同时,社会保障的地区差距逐步形成并扩大。
相关因素分析部分,主要探讨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的影响。政治因素方面,从政治合法性和政权所追求的目标出发,分析了政治合法性基础和政权目标的变化。认为平均导向时期,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合法性的重要基础,政权以追求平等为目标;差异导向时期,经济发展绩效是中国共产党合法性的重要基础,政权以追求经济发展为目标,正是这种政治导向影响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状况。
经济因素方面,从工业化道路和经济发展战略等方面,分析了经济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状况的影响。认为平均导向时期,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城乡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使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体制。差异导向时期,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使原来的集体保障因缺乏集体经济的支撑而基本消失,农村居民回归传统的家庭保障。城市社会保障改革受“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和经济发展服务”思路的影响,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遵循差异化原则而非平等原则,使城市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不均等。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战略使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与经济差距扩大同步,基本公共服务的地区差距逐步形成并不断扩大。
社会因素方面,从社会矛盾的演化、社会阶层的分化和传统文化等方面,分析了社会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本文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平均导向和差异导向阶段后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49年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变迁趋势是从“低水平的平均”到“非均等”,再到“均等”的发展过程。
本文认为,影响均等化的变量主要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这些变量在不同时期的不断变化,相互影响,决定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变迁路径。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函数,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从而具有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