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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现代史上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一,宋教仁案在史学视野中所呈现的固定化结论与描述,已经对认识案件本身的多层次意义造成了限制。一方面,宋案在每部涉及民国初年的历史作品中都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叙述点;另一方面,其叙述上的抽象性掩盖了它与真实的历史情境之间的契合与相互影响关系。本文的出发点在于,从一些未曾受人关注的原始材料入手,重现民初社会对此案交错复杂的社会反应,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中包含的种种关于案件本身和个体与国家、社会与政治关系的广泛思考。 与现在的某些认识不同,当时的人们并不认为复仇情绪引导下的暴力革命行为能彻底解决宋案所彰显的社会问题。与共和思想相符合的是,新国家在制度上的稳定性和思想上的理性化精神已经融入到人们对重大政治事件的思考当中。尽管在法律框架之内,持不同政见、居于不同位置的人的长期争论使得宋案长久不能得到法律的裁决,但至少可以感受到一个暂时缺乏规范的现代法律意识正在扭转人们融入一个共同体的方式。 宋教仁确实是中国革命中一个功勋卓著的政治家,这也是在他逝世后有如此多的悼念和颂扬文字出现的基础。对于与宋相识的人而言,宋教仁为革命奔走的短暂生命本不该意外地草草收场,他们饱含个人真情的惋惜格外突显了宋的英雄形象,这种结果又恰好为一定的宣传造势。例如国民党将宋教仁奉为全党偶像并号召他党人士将对宋的崇敬之情转化为以国民党政见为核心的跨党派认同。同样,作为政治明星的宋教仁生前对信仰“平民政治”的民众信誓旦旦,他许诺的新世界却随着暗杀的发生而黯淡,如何重拾“平民政治”来召唤更多人加入未竟的事业并与这项事业的阻碍抗争到底,如何让生活在共和国的国民调准自身与国家的关系,或者如何看待革命方式的优劣,这些问题既是国民党致力于争取的舆论控制领域,也是民众对美好生活的真实向往的一部分。 当然,任何重大事件都不可能仅仅存在于人们精确的思考当中。回到历史场景中我们就会发现,宋案发生后的几个月间,上海民众有多种选择,他们可以参加一系列追悼活动、观剧或者阅读相关文字使自己感受到处于与这一事件熟悉却又保持距离的状态,二者都维系了一种安全感。人们会首先选择从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层面理解政治对生活的意义,而如何划分明确的政治倾向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或者根本是个无法确定的结论。 与很少留下评判的民众不同,政治家总是会形成一套清晰的说法,特别是像孙中山这样十分注意自己身份上的统一性的革命领袖。关于宋案的记忆,孙中山在十年后的说法完全背离了他在宋案之后的真实态度。这并不是说他刻意隐藏态度上的多变性,而是说可能他在1923年时的想法已经说服了他自己接受事后的判断并覆盖在他认为过于混乱的思想转变之上。当然,其他参与宋案讨论的政治家、舆论家都在一种变化着的态度之间徘徊,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民国初年人们对政治的认识在选择上的多样性。 在经过历史的选择之后,存留于眼前的革命事实总是凝聚成一致的方向,引导人们看到一段不断前进的革命道路。值得思考的是,革命可能性的论证也许是经过多次倒转之后的某些“事后研究”,它与现存的结果保持了一致性,因此其中的倒转都被省略了。宋案之后的革命对象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它可以是“专制的”袁世凯政府,可以是“捣乱的”孙中山和革命党,可以是“不忠诚”的地方军阀,他们占据着不同的资源,都抱持着自己的“主义”,可以互相“革命”。但可以肯定的是,历史结果选择了历史叙述的方式,并在其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微妙地挑选了理论和行动上最有成效的功利主义说法。 宋教仁案的真正结局不是二次革命,而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法律解决。较为直接的三名案犯中,武士英猝死狱中,应夔丞被宋教仁之子手刃,洪述祖多年逃亡的生涯,都不是一个精彩的落幕。宋教仁的遗言中表达的对后来国家事业的期望被转化为对幕后主使(袁世凯)的武力反抗(这是当时舆论的一部分与后来历史叙述的主流),可这再次的混乱又并不符合宋本人的愿望。本文没有选择以明确的问题意识引导多个事件的举例论证,而是力图呈现同一事件的复杂性。在此基础上,也没有对宋教仁案的发生和结局作出确定的结论,因此各个章节内容之间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试图展现宋案所涵盖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和思想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