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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在我国已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进程。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确立需要我们社会作出什么样的、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变革,才能具备与市场经济相兼容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果仅有实行市场经济的意愿,而没有确立相应的公民的权利、义务和政府模式,那么市场经济只能是空中楼阁。
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又是如何构建的呢?本文认为,我国政府的目标模式应是职能、权力、规模等都有合理边界的政府,即有限政府。根据我国长期以来以管制、审批为特点的政府职能模式,构建有限政府必须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期实现有限政府所要求的职能合理、权力受限、规模适度、服务行政的目标。本文从下列三个方面论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构建有限政府问题:
第一部分:从有限政府理念出发,提出本文对有限政府的理解,概括有限政府的“六个特性”,揭示有限政府在任何社会制度中均有的共通性一职能、权力、规模有合理边界。同时,紧密联系我国实际,从发展市场经济;加入世贸组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治理腐败等方面揭示构建我国有限责任政府的现实必然性。
第二部分:从分析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所引发的种种弊端入手,导出我国有限政府构建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理由。同时,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指出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效,还需进一步深化。
第三部分:根据构建有限政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系,阐明为了实现我国有限政府的目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服务化的改革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