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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指出,“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日益显现。初次分配秩序还不是非常合理,而再分配机制的调节平衡功能弱化,甚至出现了“逆调节”现象。近年来,“唯GDP”论所导致的分配不公是当下中国普遍受关注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尤其是农村地区居民和低收入群体并没有感觉到发展带来的“隧道效应”,初次分配伴随的非市场因素弊端无法得到自发的调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居民幸福感降低。从分配公平的视角来看,社会保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局面,但是是否对于居民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的积极效应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本研究从社会保险出发,在探讨社会保险直接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传导路径上,加入分配公平变量,以此考察分配公平在社会保险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传导之间的中介效应。同时,根据社会保险、分配公平、社会阶层、国民幸福这四个主要变量,构建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考察社会阶层对于分配公平的调节效应。具体来讲,采用CGSS和CHARLS系列数据,本研究主要考察了以下内容:一是社会保险对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直接效应;二是分配公平对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效应;三是基于前文,进一步探讨社会保险和分配公平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并考察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首先,关于社会保险和主观幸福感关系的研究。本研究主要采用了CGSS2010、CGSS2013和CGSS2015年度数据进行研究,这三期CGSS数据跨越了新农保政策出台推广的阶段,跨越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发布到推广阶段,也跨越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阶段,同时也是旧医改阶段,与本研究目标契合,能反应出社会保险在不断完善改革探索的过程,参保行为对幸福感影响的不同年份、不同程度的影响。把这三次跨期调查数据构建成混合横截面数据,重点探讨社会保险对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直接效应。其次,关于分配公平和主观幸福感关系的研究。首先,采用CGSS数据对分配公平和主观幸福感进行回归分析。根据现有文献,在研究收入变量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时,不同的收入衡量方式所得到的结果不同,因此本研究将常见的三类收入衡量方式都进行了考察。随后,考虑到现有关于分配公平与幸福感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并不统一,本研究对相关的敏感指标进行了大量异质性讨论。另外,为了验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同时使用CHARLS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然后,是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的传导效应。这部分重点考察的是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而非时间趋势变化。首先,使用CGSS2015截面数据探讨社会保险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随后,探讨社会保险和收入分配不平等共同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不仅考虑单一层次传导机制。在前面章节,关于传导机制与效应分析中,已经初步表明分配公平可能在社会保险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中起到一个中介的角色,并且也有一些学者提出,被调查者所属的社会地位对于分配公平又起到一个二次传导的效果。因此,为检验本文假设,通过横截面Ordered Probit回归模型来考察分配公平感在这一传导路径的间接效应;其次,进一步分析分配公平在社会保险与居民主观幸福感关系之间是否具有中介效应。考虑到社会地位在整个传导体系中可能与被调查者的收入衡量相关,在将分配公平感纳入回归模型的基础之上,把分配公平感和社会阶层认同的交乘项加入方程,以此来考察社会经济因素对分配公平中介效应的调节效应,最终构建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最后,根据研究发现,本研究从完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建议。通过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民生、提高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作用。参保社会保险能有效增加居民收入再分配的合理性。在未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社会保险的改革力度应继续加大。尤其是在我国老年化问题日趋严重的背景下,更应协调好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处理好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资模式对接问题,进一步增进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本研究的结论归纳如下:社会保险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层面,提高覆盖面可以增进居民主观幸福;改善“多轨制”统筹差异可以增进居民主观幸福;不同险种对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作用大小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需考虑居民接受度,细分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类型后,新农保在2013年还不能发挥幸福感正向促进的作用;从省际数据看,居民幸福感水平与参保社会保险有关,但参保养老保险与幸福感的正向关系会受到“比较效应”影响,而医疗保险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不会受到“比较效应”影响。社会保险政策的冲击具有延时性,在考虑政策对于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时,应尤为关注城乡差异问题。分配公平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层面:收入差距并不能直接作用于居民主观幸福感水平;个人绝对收入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受到“比较效应”影响,个人的绝对收入对其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与收入是否超过社交网格内平均水平有关;相对收入不公也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感知;家庭收入能缓释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带来的负影响。社会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层面:分配公平在社会保险与主观幸福感关系之间能够作为一个中间环节,而社会保险对于分配公平具有二次调节作用。本研究还实证检验得出分配公平感的中介效应受到社会阶层认同的影响,对于低社会分配公平感和高社会分配公平感的人群分别而言,高社会阶层和低社会阶层认同正向调节了其中介效应。本研究从分配公平的视角,研究社会保险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直接与间接效应。这对于实现统筹城乡均衡发展,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红利,进而提升国民整体幸福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研究的创新和特色主要体现在研究视角和经济机理的创新,并在实证结果上具有独特性。本研究在对社会保险的直接幸福效应、分配公平的直接幸福效应的基础上,探讨分配公平能够作为社会保险与居民主观幸福感关系的中间环节,与社会保险的再分配效应共同叠加下,进而共同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抽丝剥茧,解开这一传导机制是通过哪些效应、哪些变量来最终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这是对社会保险的再分配效应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