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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通过行政行为获得公众信任的能力。在明确政府公信力的产生主体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公众的判断的前提下,得知政府公信力是公众通过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行政效果来进行评价的,评价结果决定了对政府能力的认可程度,如果公众对于政府行为的评价高,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就强,反之就弱。同时政府公信力既然是一种能力,就可以在政府执政过程中转化为影响力和号召力,顺利开展行政活动,达到行政预期,巩固自身的执政地位。政府公信力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而又具有主体唯一性的无形政治资源,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和建设就就显得异常重要。通过对各国政府公信力状况的分析研究,得出政府公信力衰退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不仅发展中国家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内,社会矛盾的急剧增加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弱化,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弱化的现象。由此分析总结出各国政府公信力弱化的一般性表现形式,即政府合法性受到质疑、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减少、政府决策的执行难度增加、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下降。结合我国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现实情况,提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策略,即社会信用的大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度完备和有效监督的完善、政治沟通和公民参与的加强。本文主要从政府公信力产生主体的角度,提出自己对于政府公信力的定义以及相关的论述,文章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政府公信力问题的提出;第二部分,世界范围内政府公信力弱化的表现;第三部分,当代中国政府公信力的建设之路,有针对性的提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策略。通过对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对于提高我国各级政府的执政水平,增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信任,同时对于构建社会和谐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