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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协同是指政策主体、政策措施及相关政策要素,在政策过程中相互协调,以实现政策目标的协作过程。人才政策的协同性是指人才政策主体、政策内容、政策措施,在人才政策实施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目标实现协同性。人才政策协同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协调性、整体性、适应性和有效性。一般来说,人才政策的协同性程度越高,政策环境就越优良,越能吸引人才。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深圳的成功发展,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是:重视人才引进与人才发展。深圳对人才的重视,关键一点体现在:政策实践方面,深圳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整协调的人才发展政策,有效引进、培育与使用人才,不断促进深圳经济、社会与文化的高速高质量发展。据此,论文借助协同理论,拟对深圳人才政策展开研究。论文借助政策协同性理论,构建人才政策协同性的三维分析框架,即由“内容维度”“主体维度”“工具维度”构成一个立体性的分析框架;论文借助三个维度,对深圳人才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同时,结合对政府人才工作相关人员以及人才的调研访谈,对深圳人才政策的协同性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深圳人才政策协同性进行分析,论文最后提出深圳人才政策协同性的改进建议:一是在人才政策内容方面,建议注重政策分目标的均衡性,使人才政策目标偏好适度协同,强化政策内容的顶层协调;二是在人才政策主体方面,提高人才政策主体的协同意识与协同积极性,引入市场组织和公共组织参与人才服务,降低人才政策主体之间的竞争冲突,提升政策主体实施政策的协同性;三是在人才政策工具方面,提升人才政策工具的互补性,提升人才政策工具整体的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