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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环境建设和积极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工程,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生态建设的地位日益凸显。协同理论是公共管理学的重要理论,要求政府主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各方力量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知识、技术等优势,通过协同合作产生“共震效应”,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功效。 本文以呼和浩特市园林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力图将协同理论应用到地级市园林城市建设研究的具体领域中,探讨构建更加完整的政府间横向协同体系、政府各层级间纵向联动体系以及政府与其他主体间协同体系,同时在园林城市建设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构建从目标制定、任务执行到跟踪反馈的全过程协同监管模式和从政府主体、社会组织到公民个人的全社会协同监管氛围。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归纳总结法、个案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园林城市及其建设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协同理论为分析框架,分析了呼和浩特市园林城市建设的发展与现状,并且基于协同理论,对呼和浩特市园林城市建设的制约因素进行剖析,通过对国内外园林城市建设进行对比研究,借鉴其优秀经验,提出如何使协同效果达到最优,即弘扬生态意识、鼓励多方参与,强化协同意识、完善协同机制,增强资金和人员的投入和协同,更加注重科学技术引领作用、推进协同创新,探讨地级市在园林城市建设过程中如何形成长效协同机制,而不是一时之风、吹风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