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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时,会产生适用何种法律规范来解决争议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可以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在订立合同时就选择好最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本国法、外国法、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作为准据法来解决纠纷;或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当事人无约定时选择最应适用的法律。由于不同法律规范具有差异性,选择不同的法律规范,处理结果有时会有很大差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我国《合同法》是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我国国内法的代表。本文将对《公约》、《通则》、我国《合同法》三者从适用范围、合同的订立、形式、解释、履行、不履行、效力等多方面比较三者规定的异同点并进行评价,为当事人、法院或仲裁机构选择法律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