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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银行业将全面跨入国际金融市场,中国的银行必须遵守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游戏规则”,特别是要按照被公认为国际“神圣条约”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监督管理原则和标准化方法来进行经营管理。但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中国银行业面临着资本充足率低下、内外监管体系脆弱、市场约束机制缺乏等困难,这不仅与新资本协议的要求相差太远,还引致许多金融风险,威胁着中国金融的安全和国际竞争力。本论文研究的出发点和重点便是基于对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所面临的以上险峻形势的分析,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监管原则和方法,结合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尝试着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银行风险管理新体系。 本论文第一章先介绍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形成和意义,以及新协议产生的背景和内容,而后论述了新协议给国际银行业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研究的对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新体系与之对接的总体构想。 第二至四章按照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来分别研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相关风险,随后提出相应的对策。第二章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下的原因及其所导致的风险,由此提出补充资本的各种途径。 第三章论述了国有商业银行内外监管的脆弱性,并运用产权组织理论,深入剖析了监管脆弱给国有银行带来的风险。然后提出怎样建设监管体制的对策。 第四章介绍了当今信息披露的理论和研究动态,针对国有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具体建议。 第五章先介绍了新资本协议中有关三大风险资本的充足性要求,重点介绍了内部评级法(IRB),联系国有银行风险管理的实情,选择并借鉴基础IRB法的思想和原理,设计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