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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基因组工程、克隆与干细胞技术、器官移植等生命科技的应用,给人们带来了福音,大量的疑难杂症被攻克,从而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让人类的生命变得更加健康、美好。但是,生命科技在带来这些美好成果的同时,随着人们无节制的欲望和对生命奥秘没有控制的探索与研究,也带来了令人恐惧的恶果:基因优生学、生殖性克隆、非法器官买卖、非法窃取人类胚胎干细胞等等。一方面生命科技的强大让人们能够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正是它的强大使得生命科技对生命权利逐渐造成了僭越,使人变成了被技术操纵的对象,人类存在所系的“自然性”被摧残,人的尊严正逐渐沦丧。为防止生命科技如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生命伦理学便应运而生。它是对生命科技这只“潘多拉盒子”的良性约束,旨在让生命权利和生命科技之间尽可能地和谐相处、相互促进,使人类生活得更加美好。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前人的基础上寻找本文的立足点和研究方法。从生命伦理学视域应当如何看待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它们彼此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辩证关系,我们应当以什么方式来处理这种僭越,作为本文研究的重点。首先,对生命科技、生命权利的内涵、特点及发展进行一般性概述,结合对生命权利的伦理分析,认为生命科技发展对于生命权利的僭越有着其必然和自身的矛盾,但僭越是否是单方面的因为生命科技发展而导致,值得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其次,针对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分别从人类基因组、辅助生殖技术、克隆与干细胞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与人工饲养等五个方面进行伦理分析。通过介绍这些生命科技的基本概念、状况和影响,并辅助以实例,从生命伦理学视域对它们僭越的现象进行了探讨,实现对人类从生到死之间生命权利的细致分析。从而把生命科技所带来的好处与对生命权利造成的僭越细致的展现出来,以便我们对其有一个更为清晰、多元化且深刻的认识,在僭越长存的实质下,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再次,从道义论和结果论两种不同的视角来看待僭越,以马克思主义生命伦理学的辩证思想为指引,探寻适度僭越的性质和意义,为重铸生命科技和生命权利的关系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支持。以善、美、尊重、公正、公平等作为适度僭越的指引原则是一个较为理性的选择,这既不会压制生命科技的发展,更不会因此而侵犯过多的生命权利。最后,生命伦理学对于实践的指导意义涉及到生命世界的方方面面。通过宣传让公众能够理解并且参与进来,通过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的保障,通过生命教育让我们的未来一代变得更加美好。凡此,才能让适度僭越得以真正的实现,才能真正体现生命科技与生命权利的和谐发展,才能真正达到捍卫生命权利的目的。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得出结论,生命科技发展对生命权利的僭越是不可避免也不可能消除的,只有通过适度僭越的方式来实现双方的动态平衡。也就是说,我们应当运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生命科技对生命权利的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