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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大规模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必然,大量的房屋拆迁,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加快了旧城改造的步伐,也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但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同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矛盾。近年来,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已演化成为最易激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本应彰显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在某些地方却变成了以赢利为目的、动辄不由分说予以强制执行的“扰民工程”,这种现象不容忽视。十多年来,我国国家和地方先后修改和制定了许多关于拆迁补偿和安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房屋拆迁中的补偿纠纷,不能完全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本文是笔者根据现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目前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针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完善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对于城市的建设、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第一部分,阐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概念、特征,并简单概括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发展过程以及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接下来第二部分,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国家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介绍,从中提取值得我国借鉴之处:论文第三部分,重点分析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包括《条例》已过时宜的问题,缺少对“公共利益”的准确界定的问题,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补偿范围过窄的问题,拆迁程序不健全的问题以及法律救济程序形同虚设的问题:论文的第四部分,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分析,提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建议,主要涉及立法、行政执法以及司法三个方面。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对我国今后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在立法和实践等方面能够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