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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随着公共治理在各国的兴起,软法受到学者们的特别关注。它以其特有的平等性、民主性与参与性的特点,成为了公共治理的重要手段。过去管制政府模式由于软法的缺失,给国家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而今,公共治理时代的兴起,也正是软法归位的好时机。凭借着公共治理的大背景,把软法融入其中,将有力的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本文将首先明确软法在公共治理层面上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它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通过软法在管制模式中缺失产生的四个不良后果----国家管理能力不足、国家管理效果不佳、国家管理规则体系实施受挫和国家管理监督机制缺乏进行反思。针对软法缺失的体现,肯定了其在公共治理模式中的作用。文章针对软法在治理社会中所具有的独特价值,阐明了它在治理社会中所产生的积极效用,进而有效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规范政府的权力和行为,同时积极鼓励公民的广泛参与和民间自治组织的建立,强化社会组织的权威和力量,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