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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对2016年广西21个国家级死因监测点居民死因监测数据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统计分析,旨在了解2016年广西死因监测点居民的死亡现状、死因分布特征和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及其造成的疾病负担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因地制宜制定广西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业务子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收集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1个国家级死因监测点居民死因监测数据作为研究对象,监测点人口资料亦来自该系统。疾病根本死因的判断、疾病的分类和编码均按照《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利用Excel 2016对数据汇总整理,应用SPSS 20.0软件分析;分别计算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居民的死亡率、构成比和死因顺位,同时计算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及其造成的疾病负担相关指标,以对2016年广西居民死亡现状、死因分布特征、主要慢性病早死情况及主要慢性病死亡所致疾病负担进行描述性分析。研究结果1.监测人口资料分析:2016年广西死因监测系统中国家级死因监测点21个,监测人口覆盖广西14个市21个县(区)共9370091人,占广西总人口的20.4%;男性4939444人,女性4430647人,男女构成比分别为52.72%、47.28%,监测人口性别比1.115;城市2915754人、农村6454337人,城乡构成比分别为31.12%、68.88%,城乡比0.452;各年龄监测人口数及构成比基本呈现随年龄增加而波动下降的趋势。监测人口的性别和城乡构成与广西2010年人口普查的构成资料无差异。2.死亡人口资料分析:2016年广西21个国家级死因监测点报告总死亡人数59874人,其中男性36888人,女性22986人,男女构成比分别为61.61%、38.39%,死亡人口性别比1.605;死亡人数中城市有16761人,农村共43113人,城乡构成比分别为27.99%、72.01%,城乡比0.389;除外0-4岁组,死亡数及构成比基本随年龄组增加而升高,60岁及以上人群死亡总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5%以上。3.总死亡率分析:2016年广西居民粗死亡率638.99/10万,标化死亡率563.37/10万;其中男性粗死亡率746.80/10万,标化死亡率686.33/10万,女性粗死亡率518.80/10万,标化死亡率427.93/10万,不同性别居民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城市居民粗死亡率574.84/10万,标化死亡率506.17/10万,农村居民粗死亡率667.97万,标化死亡率588.85/10万,死亡率农村高于城市。结果还显示,广西城市、农村居民死亡率均为男性高于女性;男性、女性居民死亡率均为农村高于城市;年龄别死亡率基本随着年龄组增加呈上升趋势。广西不同死因监测点监测数据的分析发现,标化死亡率以兴宁区最高(605.41/10万);防城区最低(402.05/10万);不同区域死因监测点监测数据分析发现,标化死亡率桂西地区最高(501.48/10万);桂北地区最低(445.65/10万);广西居民死亡存在地域差异。4.三大类疾病死亡率、构成比分析:2016年广西死因监测点居民第一大类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母婴疾病、营养缺乏性疾病)、第二大类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第三大类疾病(伤害)的死亡率分别为41.40/10万、539.67/10万、46.09/10万,构成比分别为6.48%、84.46%、7.21%,三大类疾病死亡率均为男性高于女性;第二大类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所致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是目前广西面临的首要死因。5.死因顺位分析:2016年广西居民前五位死因依次为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和伤害;男性前五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及伤害,女性前五位死因依次为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伤害。不同性别居民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所致的死亡总数均占到全死因死亡人数的78%以上。城市居民前五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和伤害,而农村居民前五位死因依次为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及伤害;城乡别居民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导致的总死亡构成比各占到全死因的77%以上。6.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分析:2016年广西居民全死因早死概率为21.86%,四类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为17.19%,主要慢性疾病早死概率占全死因早死概率的76.84%。主要慢性病中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的早死概率分别为8.37%、8.19%、0.94%、0.63%。7.主要慢性病疾病负担分析:2016年广西死因监测点居民全死因PYLL为540302人年,YPLLR为57.66‰;主要慢性病PYLL为325372人年,YPLLR 34.72‰;四类主要慢性病早死所致总的PYLL占全死因PYLL的60%以上。四类主要慢性病中恶性肿瘤的PYLL为177733人年,YPLLR为18.97‰;心血管疾病的PYLL为127514人年,YPLLR为13.61‰;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PYLL为11303人年,YPLLR 1.21‰;糖尿病的PYLL为8823人年,YPLLR为0.94‰;仅恶性肿瘤和心血管疾病死亡所致合计PYLL即占全死因PYLL的56.5%,占主要慢性病PYLL的93.84%。结论1.总体上,2016年广西居民死亡率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与陕西、安徽等省份相当,低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及本省历年死亡水平,也低于临近的云南省,这说明广西居民生命健康面临较大威胁,但优于西部省份平均水平。居民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农村高于城市,这与绝大多数研究结果一致;不同区域死因监测点居民死亡率存在地域差别,其中桂西地区死亡率最高,桂北地区死亡率最低;由此可见,进一步探索影响广西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地区死亡率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对指导各地推进健康市(县、区)建设,有针对性地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因地制宜制定广西卫生政策有重大意义。2.近年来,广西与国内外绝大多数地区一样面临着疾病谱、死亡谱改变带来的健康新挑战。广西的传染性疾病、母婴疾病和营养缺乏性疾病死亡率仍然高于全国水平,我们还需要关注第一大类疾病相关人群身体健康状况,加大第一大类疾病的防控力度。同时,本研究显示2016年广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这表明慢性病是我区城乡居民最主要的死亡原因。因此,建立和健全广西慢性病防控体系、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是推动健康广西建设的有效措施。3.监测结果显示,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和伤害是广西排名前五的死因,其中恶性肿瘤是男性与城市居民的第一位死因,女性第一位死因为心脏病,农村居民第一位死因为脑血管疾病;这表明男性、城市居民恶性肿瘤防控和早诊早治等相关卫生政策、服务宜尽快落实,而针对农村地区的脑血管病及女性的心脏病诊治能力亟待加强;这也提示我们,影响男女、城乡居民死亡的疾病谱和相关危险因素有一定程度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人群队列研究,适时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4.2016年广西全死因早死概率高于江苏省、浙江省和北京市等发达省市,且明显高于日本,四类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占全死因早死概率的76.84%;其中恶性肿瘤所致早死情况最为严重,其次为循环系统疾病。可见,广西城乡居民受四类主要慢性疾病,尤其是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威胁所致早死状况相对严峻,主要慢性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建议我区根据本地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切实有效的卫生防治措施,争取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即到2020年广西四类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降至15.47%,到2030年降至12.03%。广西全死因所致PYLL高于云南省和陕西省,主要慢性病早死所致PYLL占全死因PYLL的60.22%;目前,我区所面临的疾病负担较为严重。其中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的疾病负担远远高于其他疾病,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是威胁广西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降低我区主要慢性病死亡和流行,尤其是如何尽快降低我区重大疾病早死概率和疾病负担是亟待解决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建议一是开展多方向、人群队列流行病学研究,探索广西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地区死亡率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有针对性地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因地制宜制定广西卫生政策提供科学证据;二是加大慢性病防控力度,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效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素养66条和膳食营养健康的开展;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城乡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素质、知识和能力;三是调整卫生政策,注重农村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健全覆盖到农村村屯的全区慢性病防治体系,并适时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价;四是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等主要死因疾病的流行病学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探明其流行病学特征和发病、死亡的危险因素,为疾病的高效精确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尽快将我区死因监测点覆盖到广西各市(县、区),以全面动态掌握广西居民死亡状况及死因趋势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