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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自上世纪70以来,随着金融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世界经济逐步连为相互影响的整体,并且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发展,资本市场也正逐步地发展扩张,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一批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特殊金融机构,由于它行使了与银行相类似的职能,学者们形象地将其称之为“影子银行”,这一类金融机构几乎不受监管,于是它的发展壮大隐藏了极大的系统性风险,2008年暴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许多学者都把“影子银行”当成导致金融危机的“元凶”,各国也纷纷提高了对其的关注度。本文的写作目的是希望通过对影子银行以及其监管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我国当前影子银行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为完善金融监管提出相应的建议。通过对中外文献的系统性研究,运用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剖析。文章的特点在于选择政府监管为视角,经过对各国影子银行监管模式的经验梳理、总结,得出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影子银行监管方案,并引用,“厦门融典”案的案例,进行了深入的事实论证。研究表明我国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存在以下问题:金融监管存在真空地带、金融监管制度抑制了金融创新、金融监管过程忽视风险性监管、金融监管不透明、披露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薄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合理地把握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加强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审慎监管、建立各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机制以及完善金融业的法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