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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指出“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这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引导和政策支持。近年来,由于我国各种城市病等问题的出现,国家制定了更加积极稳妥的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更加注重城镇化的质量。无疑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经济转型的强大动力和有效抓手。与传统的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概念更注重城镇化的质量,也更强调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平等、可持续发展等。因此以往的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已经难以体现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因此应该根据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将评价体系进行提升和丰富。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中应该考虑到传统城镇化评价体系中未充分体现的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城市服务设施均等化、生态可持续、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特点,同时应将传统评价体系中的测度指标进行更新,使其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特征。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新型城镇化的特点,从多方面建立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的框架。2015年1月,安徽正式成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份,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的省会城市,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带头和示范作用。近年来,合肥市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也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伴随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成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对新型城镇化相关理论的梳理,概括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特征。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体系,分析合肥市的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可以认清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水平以及所面临的限制因素,从而提出更加科学和适用的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和措施。本文具体从经济发展动力、居民生活质量、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城乡协调发展质量几个维度出发构建适合合肥市的新型城镇化初始评价体系。利用因子分析法,基于合肥市2004-2013年的统计数据,对合肥市的新型城镇化初始评价体系的指标进行筛选,从而得到更加符合统计和实际意义的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接着运用改进的熵值法对合肥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各个相关方面进行定量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合肥市新型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率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性,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数量”增长趋向一致,合肥市新型城镇化的综合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通过对各个维度和指标的分析发现,合肥市新型城镇化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结构性失业较严重、空气污染较严重、城乡差距大等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建议合肥市应该优化经济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积极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继续深化开发性金融;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扩大农村收入和提高农村消费,缩小城乡差距。为合肥市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探索适合合肥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