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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物业管理的发展必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实践证明,物业业主的自治管理以及受托物业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有助于建立多层建筑和住宅小区物业所有人之间的和谐秩序.但与此同时,我国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和物权法律结构阻碍了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推行.一个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维护业主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促进城市社区建设.
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概括介绍了物业管理的概念、性质、类型以及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成绩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和第三章则是国外、国内立法比较研究.在国外及地区立法例的选择上,笔者选择了目前最具代表性的两个国家:日本和美国,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在国内部分,则可分为两个层次,即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前者主要是《物权法》中的物业管理部分和《物业管理条例》.后者则选择了较为典型的三个地方的立法,即深圳、上海和北京,它们代表了目前中国物业立法的最高水平.第四章则是在前面三章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整体意见,表现为立法体系和主要内容俩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