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零择校”的入学矛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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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其基本入学原则为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随着教育均衡的推进,让人人享有公平的、优质的义务教育,已成为各级政府以及学校的重要任务。在城市区域家长纷纷涌向重点学校的“择校热”不断升温的现状下,2012年,我国浙江、江苏等地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义务段“零择校”,其出发点是让人人都平等的享有教育资源,确保人人入学机会的公平。2014年,教育部聚焦全国19个重点大城市,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提出了三年改革目标,改革范围城市的所有中小学生全部实现划片就近入学,以缓解大中城市“择校热”,促进教育公平。2015年起,成都市在义务阶段实施“零择校”,然而“零择校”下,仍然没有根本解决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郫都区作为城乡结合部的区县,其义务教育段入学矛盾仍然突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择校愿望强烈,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无法入读公办学校。因入学需求没有被满足而产生的矛盾常常还会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公众对本区域基础教育的满意度。义务教育“零择校”入学制度带来的入学需求、个体选择权和入学机会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矛盾背后的社会根源,从教育学理论分析来看是教育公平的问题。本研究分六章来论述郫都区义务教育“零择校”下的入学矛盾,立足城乡结合部区县郫都区教育的现状,做了一次全区各镇(街道)义务段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家庭的入学需求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现状分析、个案访谈,分析了郫都区现阶段义务教育“零择校”下的现实入学需求、入学矛盾以及入学矛盾的社会根源,从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价值的理论视角,提出了基于教育机会公平、地域机会公平、身份机会公平和选择机会公平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建议和思考,探讨更优化的义务段公平入学方式,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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