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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是社会主义式的民主代议制。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监督法》,使人大对政府和司法的监督得到全面提升。信访制度在行政救济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之外,开拓了另一条权利救济的道路,成为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经常性选择。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昆山人大的信访量在逐年上升。一方面说明昆山在当前改革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增多,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越来越被重视。人大信访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通过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的形式,保证公民利益诉求和政治参与的有序性。 我国在2002至2004年出现信访高峰后,学界和政界对于信访制度的何去何从,一时难以得到共识。然而,信访制度作为公民利益表达与维护的主要功能,在短期内难以找到一个替代的机制。信访制度与人大权力相结合,必将对行政权和司法权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有助于“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本文试从宪政体制的角度出发,以昆山市人大的信访工作为实例,分析地方人大信访工作存在的困境。探索在法治化的大趋势中,地方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对接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