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力低下,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连续11年是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倍多,城乡二元差异越来越严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迫在眉睫。由于大多数农户既没有合理的抵押品,又没有合适的担保人,所以他们很难从信用社取得贷款,农户贷款难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户收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因素。近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被认为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户贷款难、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由此可见,对于我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农户、信用社及政府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尤为迫切。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过程中,农户、信用社以及政府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既复杂又微妙,任何一个主体的策略行动都会对其他两个主体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总体来看,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三个主体通过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过程互利互惠;二是在互惠互利的同时又存在着许多矛盾,三者之间的博弈关系明显,用博弈理论研究三者间的关系具有优势。国内外学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研究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农户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信用社与政府的关系;农户与政府的关系。现有对于农户、信用社、政府三者之间关系的博弈研究,多采用两两之间的纳什均衡博弈分析,或采用静态分析方法而忽略了博弈各方策略的相互影响。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讨论了在有审查机制和没有审查机制的情况下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申请的态度。二、讨论了政府对信用社进行检查和不检查时政府和信用社对新产权抵押贷款政策采取的行动。三、建立了三方动态博弈模型,讨论了农户、政府与信用社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求得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最后,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信用社建立对农户行之有效的审查机制,只有信用社尽可能提高对农户资信判断的准确性,才可能将尽可能多的资金投入广大农村市场;政府要建立对信用社科学的补偿机制,即对其税收等进行减免,并建立对信用社高效的监管机制,使农户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产权抵押贷款带来的收益;政府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不偿还借款的农户和骗取政府财政补贴的信用社进行处罚,以期农村信贷市场的良性发展;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营造和谐的农村借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