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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环境信息日益成为人类选择生活方式,改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重要依据。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更高标准的环境保护,而环境信息公开将促进环境保护。环境信息可由政府或企业提供,本文主要讨论政府供给。因环境信息的特征,服务性政府有责任为大众提供环境信息。本项研究基于长株潭政府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分析了现存的问题,指出在质和量及公众参与方面的不足,借鉴国外发达国际及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从行政、法律、基础手段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文章首先对环境信息的概念进行确认,并分析环境信息的基本特征和作用。政府供给环境信息十分必要,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二是引导民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三是有助于解决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失灵”,四是促使环境保护工作由政府强制管理转变成公众参与,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五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目前政府信息供给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极需完善和发展。“公地悲剧”规则在资源环境领域普遍存在,而环境信息供给却面临着供给行为外部效应和集体行动的困境,加之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供给的林达尔均衡条件不成立,都影响着环境信息的政府供给。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环境信息政府供给一般规律是:在环境信息市场无法提供,公众潜在需求大而显性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供给尤其重要。因需求和关注引导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以有效供给来促进信息运用,以信息运用带动环保事业和环境信息政府供给的互动。长株潭政府环境信息供给工作面对环境恶化的压力,两型试验区的特殊地位,要求其环境信息供给工作需要先行、先试,创造经验。文章全面分析当前该区域环境信息政府供给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促进共识的形成,提升政府对环境信息供给重要性的认识。本文研究认为传统的组织方式、行政管理模式为环境信息政府供给提供了基本保障,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将有助于破解政府环境信息供给能力不足的难题,而引导和重视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环境信息生产、供给、消费中的特殊作用,制订明确的、可循的信息报告规则,形成切实可行的报告制度,并通过内部审计等办法保证制度的执行,可以全面提高信息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中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