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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的贺信中所提到的,“中国正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发展应用将有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智能化水平,有效增强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能力”,政府治理场景已经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重要一环,但一些新的治理难题也随之出现,其中,公民权利保障问题不容小觑。人工智能技术使政府能够在更广泛更深入的层面上保障公民权利;但它创设的全新治理场景也对政府保护公民权利的能力形成了挑战。如果政府能够在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情境下有力地保障公民权利,将有利于建构良好的政府与公民关系,有利于防范“塔西佗陷阱”,有利于打造“使人民满意”的政府。因此,关注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中公民权利保障是人工智能时代公共管理学科需要回应的前瞻性课题。本研究首先归纳了国内外公民权利的研究成果,并考察了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这一新兴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内容。随后,以政府与公民关系理论、、技术嵌入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技术伦理思想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对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中公民权利保障的目标指向进行规范分析。接着,透视了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中公民权利保障的现实。分析了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中公民权利保障的困境,如公民隐私权受到威胁、公共安全系统职能出现越界、智能城市建设缺少整体性规划等,并提出造成相关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人工智能技术有待成熟、数据属性复杂、政府技术治理能力偏弱、前瞻性政策设计缺乏、公民技术鸿沟明显等。最后,从政府能力、政策优化和公民行动三个不同层面提出有效落实公民权利保障的路径。政府能力方面包括加强政府技术部门建设,提升官员技术治理能力、建构数据权利保护体系;政策优化方面包括完善数据权利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制定人工智能伦理规则、增加学术研究预算;公民行动方面包括提升现代治理技术认知、学习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主动参与政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