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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家族信托作为保障家族财富有效传承的法律工具,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的重视。虽然我国的家族信托业务才刚刚起步,但市场前景非常明朗,国内金融机构纷纷对家族信托进行了研究和探索。2001年颁布实施的《信托法》为规范中国信托有序发展的基础,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目前家族信托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现状为基础,探寻我国信托法律规定的缺陷并提出修正建议,以期完善家族信托法律规范,推动我国家族信托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族信托制度的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了家族信托的概念以及家族信托的法律界定。从家族信托的当事人、信托财产和权利义务关系三个方面分析了家族信托的法律关系,并详细介绍了家族信托的功能,为下文的论述提供理论支撑。第二部分为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现状及法律困境。该部分介绍了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现状,家族信托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为独特的财产管理工具的功能。通过对比域外的信托法律规范,总结而言,我国家族信托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为家族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信托存续期间财产权属不明及信托受益权性质界定不明等。第三部分为家族信托制度的域外考察和评析。该部分主要从三个层面上对域外家族信托的法律规范及发展现状进行了评析,一是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性,二是信托公示制度,三是信托受益权的法律地位界定,通过对比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上述三个方面的规定,为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域外法规的参考和借鉴。第四部分为我国家族信托法律困境的解决路径。首先,笔者建议依托我国目前现有的所有权权属登记效力模式,建立起与之相统一的登记对抗与登记生效相结合的信托财产登记模式,同时明确信托登记主管机关和信托登记内容,以完善信托登记制度;其次,明确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为受托人充分行使信托权利,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提供前提;第三,厘清信托受益权的物权属性,明确信托受益权受到侵害时的有效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