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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实证派刑法学家、刑事社会学派代表人物恩里科·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的实证刑法思想。理论上重点研究了菲利实证刑法思想在学派论争中的观点及其冲突成因,接着又着重论述了菲利以实证刑法思想为理论基础的刑事一体化现实实践。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菲利实证刑法思想的形成。本部分简介了菲利的生平;概览了菲利实证刑法思想体系。笔者论证了菲利实证刑法思想形成的与社会发展(时代)背景,科技背景(进化论、遗传学、基因理论、精神病学等的发展),方法论基础(实证主义、唯物论)以及法学学术背景密不可分。第二部分:菲利实证刑法思想的理论彰显:学派论争。本部分以古典学派和实证学派论争为视角,析出菲利在学派之争中的主张,也即菲利的实证刑法思想之主要观点。犯罪原因方面,菲利提出了著名的犯罪原因三元论,认为犯罪是人类学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三种因素相互、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刑事责任方面,菲利以行为决定论为理论根据倡导法律责任论(社会责任论),认为刑事责任本质不是谴责为恶的意志,而是防卫社会,刑罚是社会为了保全自己而采取的防卫措施;在刑罚目的上,菲利倡导目的刑论,在刑事责任基础上持主观主义(或人格主义)等。基于此,笔者意在探寻菲利实证刑法思想与旧派理论迥异的根本原因:理论根基的不同、视角不同(犯罪学视角与传统刑法学视角)、方法论不同(实证与经院式)、产生时代背景不同、历史使命不同(预防矫治与人权保障)等。第三部分:菲利对实证刑法思想的现实实践:刑事一体化。本部分论述了菲利刑事一体化的犯罪预防观:批判盲目崇尚刑罚,科学地制定犯罪预防目标,预防措施之针对性(将犯罪人分为5类)、建立社会卫生规则根除犯罪根源、通过刑罚的替代措施(经济、政治、科学、立法和行政、教育领域)综合预防犯罪。菲利刑事一体化的刑罚观:刑罚目的论(社会防卫)、刑罚的措施(反对定期刑,倡导不定期刑,提倡缓和的罪刑法定)。菲利刑事一体化下的监狱制度改革:监狱官员的专业化,监狱机构的长官应当是心理学专家,或具有心理学训练背景的医生担当,构建现代化的监狱制度过程中,除了硬件的现代化,更需软件的专业化。同时对单独监禁弊端进行检讨、对少年犯之处遇提出见解。第四部分:菲利实证刑法思想及刑事一体化实践的借鉴意义。本部分在研究刑事法时运用实证的、一体化方法,多视角切入研究(如以哲学、经济学、刑事政策学、社会学、犯罪学、博弈论等)角度,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学派论争中的观点对我国刑事立法的立场选择及进一步完善犯罪矫治法律可资借鉴;刑事司法方面,转变司法理念、改变行刑形式,摒弃“治罪模式”建构教育模式、恢复模式;菲利所倡导的区别对待、宽严并进刑法思想与我国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存在共通之处,对我们探索和谐司法新模式,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同一的和谐社会图景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