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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涉及到组织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范围十分广泛,内容也相当复杂,现代审计中急需建立一种规范化程序,来提高审计效益和审计质量。 本文以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内容和程序为研究对象,以沈阳红梅集团刘经理离任审计为案例展开论述并进行分析。离任审计内容和程序是整个厂长(经理)离任审计规范化问题中最核心、也是操作性最强的部分。与财务审计一样,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程序也分为四个阶段: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后续审计。 审计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立项问题,对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的初步了解,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通知书的下达等有关问题的规范化。 审计实施阶段,主要论述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等。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定性化经济责任的评价,主要是指那些不能量化的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行为和管理制度;另一部分为定量化经济责任的评价,主要是指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成果。其中定性化经济责任是通过评议员评议得出综合评分;定量化经济责任是通过对财务比率的计算并与行业平均水平(标准值)相比较得出综合评分,最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得出总评分。审计人员或组织部门便可通过总评分的高低来评价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规范的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报告,在内容上要反映审计对象在经营方面(包括微观效益、社会责任、环境方面、技术进步等)的审查结果;管理方面(包括经营决策、组织机构、生产物资、劳动人事、技术等)的审查结果及其他责任审查结果(如廉洁、守法、能力方面等),另外还要有全面而又准确的评价;在格式上,也不同于一般财务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①标题②收件人③报告引语④报告陈述⑤报告结语⑥报告人⑦报告日期。 后续审计的规范化,主要是时间和方式的确定。根据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目的在于获取补充或纠正性质的证据。 最后,阐述了离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对国家用人制度改革所具有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