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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一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运行直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除了国有商业银行外,随着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出现很多小型银行或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等,使得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必然会导致一些危机机构退出市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商业银行退出机制,不仅加大了化解银行不良资产及其他风险隐患的难度,损害存款人与债权人的利益,还将影响整个银行系统的稳健运行。因此研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中的问题和对策对我国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所分析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仅指强制性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并不包括银行自身经营过程中自主决策的退出。文章采用了比较分析法,试图把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而纳入我国的金融体系。自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爆发经济危机开始,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出现了大量的商业银行退出市场的情形。其中退出案例最多的当属美国,1931‐1933年经济大危机时期,美国约有9000家银行倒闭;1980年到1994年的15年间,有2912家联邦保险的存款机构倒闭。虽然商业银行的退出对市场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通过大量问题银行处置的实践,美国银行监管当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和较为先进的危机银行处置理念。此外,与美国相比,日本的商业银行退出机制可视为政府干预下的市场退出,银行监管当局具有高度集中的监管权利,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严格防范同业竞争。鉴于国内有关研究的不足,本文以理论研究为主,辅以案例分析,在研究美国、日本相关理论和实践,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建立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的必要性,从而提出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的具体措施:第一,建立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相关法律法规,就利益各方在商业银行退出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避免执行过程中出现冲突。第二,优化市场环境,为实现高效的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机制提供客观基础。第三,完善银行风险预警机制,以达到提前化解风险,提高银行市场退出效率,降低退出成本的效果。第四,加快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人权益保险制度,具体包括存款保险机构的设立,资本金的筹集,投保方式,保险限额,确定保险费率,对投保银行的理赔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