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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咸丰之际,清政府因穷于应付内外社会危机,陷入财政窘况的境地。1853年,急于筹饷的帮办军务雷以諴在江苏里下河一带始办捐厘助饷。嗣后,清廷同意将此筹饷之法推广行于全国各省,以济饷源。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地处“缴匪”前沿的广西才开始试办并推广厘金制度。本文即是从厘金制度与区域社会经济互动的角度,对咸丰以来广西厘金制度的起源、推广、运作、变革及其对广西地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主要方面的内容进行详加梳理、考订与阐述。为此,本文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晚清厘金制度在全国如何起源及推广,这是广西厘金制度起源的背景。继而,该部分又对广西厘金制度的起源及其推广的实态进行了探讨,并从中总结出厘金制度在移植广西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特点。第二部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介绍广西厘金制度的内部结构与运行机制:厘金的性质、厘金的种类、厘金的征收商品对像、厘金的征收税率、厘金的征收机关、厘金的征收方式以及广西厘金历年收数情况。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晚清广西厘金制度对本省社会经济的双重影响:一方面从地方财政收支两个层面分析厘金对广西财政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分析厘金的征收给广西社会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第四部分主要梳理了1904年广西“裁厘改统”的历史过程,并指出其改办成功后依然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为结语:在上述详论广西厘金制度的基础上,与江苏省的厘金制度相比较,进一步归纳出厘金制度在广西运营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个性与共性,从而阐释这些属性对广西厘金制度变革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