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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影视行业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承载着新中国电影发展历史、肩负着党和政府宣传重任的国有影视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生存和发展,成为了每一个国有影视企业从业人员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基于国有影视企业所具有的双重目标特性(即:经济目标与宣传责任目标),建立一种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更大程度地激发企业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潜力,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国有影视企业完成所肩负的使命的有效保证。本文通过对现有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理论及考核方式的研究,分析各考核方法的优劣,结合创作人员的现有绩效考核方法,建立了一种新的国有影视企业创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试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双重目标。在绩效考核方式的选择上,确定了以目标管理法、平衡计分卡、关键绩效指标和360°考核法的优化结合的绩效考核方法。同时,根据不同的创作团队的特性对企业的双重目标进行分解,使创作团队只承担单一的绩效目标。在绩效考核内容的选择上,从创作团队满意、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内部流程、员工的学习与成长为考核的范畴,通过这四个方面对创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可以从创作团队与部门两个范畴对创作人员进行评价。在绩效考核角度的选择上,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本人三个角度在创作团队中对创作人员进行创作考核,而部门主管领导以及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两个角度在部门考核中进行评分,多角度地考核创作人员,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在权重设计中,考虑到四个绩效考核内容由于企业目标的分解落实的情况不同,在权重上会存在差异性,因此在进行权重设计时,设定各考核内容的权重系数。在对创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做到全面考核,遵守在考核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才能最终使考核结果有意义,激励和督促员工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不断改善自身的不足,得到成长。在国有影视企业,将其必须承担的双重目标分解到不同的创作人员团队,综合绩效考核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合理性,但也还需要通过实际操作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