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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质量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一个企业的兴衰存亡,关乎一个国家法度的森严废弛。我国近年来遭遇了多次缺陷产品的伏击战,给国家、企业和个人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以2016年三星手机召回事件为例,自三星Galaxy Note7在美国“首炸”引发关注以来,三星公司消极处理的召回政策,不仅使三星企业蒙受惨重的损失,通过全球各地的销售市场,还把质量安全风险转嫁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不可估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事发后,由于三星企业未及时召回我国市场上的缺陷产品,以至于多起手机爆炸事件接连发生,严重侵犯了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星手机爆炸事件不仅反映了三星企业在召回政策上的问题,同时也暴露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短板,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再一次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述,是本文的先导内容。首先分析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含义及其产生背景,其次,以三星手机爆炸事件为切入点,通过详述该事件的始末,对比三星公司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的召回政策和补偿标准与我国的区别,结合我国政府的应对措施和消费者的维权情况,揭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缺位。第二部分是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不足之处,是本文研究的主体内容。三星事件检测出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漏洞,面对突发性缺陷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国政府机构缺乏成熟的应对机制,法律制度对新兴领域的缺陷产品缺少针对性措施,消费者也没有建立起成熟的谈判机制。之所以出现上述缺陷,在于我国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在认证标准、适用范围、惩罚力度、召回程序等方面都未能及时完善和革新,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捉襟见肘。第三部分是域外主要发达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践情况和经验总结的概述。首先详细分析美国、法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在缺陷产品召回领域的实践经验;其次,通过研究国外经验,总结国外产品召回实践的有益成果,通过完善召回制度法律体系、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管理、细化召回程序,实现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推陈革新,在调整市场经济秩序中及时发挥作用。第四部分是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建议,它是全文的核心内容。从三星召回事件不难看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法律位阶较低,法律后果不足以威慑生产者,并且缺乏统一权威的认证标准,程序上的具体规定也比较陈旧,尚未覆盖关系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新兴消费品领域,无法起到应有的预防作用。与国外的召回制度相比,我国的召回制度缺乏有力的责任制度,对生产者未依法履行召回义务仅作象征性的罚款,既起不到警示和督促作用,也不足以威慑其他生产者严于律己。因此,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首先应该提高立法层次,完善操作细则。还要加紧在多个消费品领域引入产品召回制度,及时预防潜在危险。最后,在召回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实现生产者法律责任多样化,督促生产者树立品质意识,重视潜在隐患在消费者群体中的放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