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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他们的户籍身份是农民,却从事着非农劳动,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这就形成了我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城市农民工”。城市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市民的生活提供着廉价的服务,已是城市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流动和劳动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等起着非常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作用。然而,他们在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没有获得相应的合法身份和公平待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倍受歧视。相对于城市职工而言,农民工就业机会不平等,大多数农民工被迫进入工作环境差、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得不到保障的行业;在生产劳动中,明显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歧视的结果损害了人与人之间的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由此必然影响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如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社会所普遍关注的话题。因此,研究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研究当前我国的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首先,阐述农民工及其产生的客观条件并对农民工就业歧视概念进行经济学的界定,描述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在就业机会、就业待遇、社会保障待遇方面遭受的歧视性对待。在此基础上,笔者重点分析了农民工遭受歧视的深刻根源。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遭受歧视既有非制度方面的原因又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制度方面原因。笔者接着从观念意识、企业行为等角度分析了产生歧视的非制度性原因;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法律制度和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分析了产生歧视的制度性原因。再次,通过歧视对城市就业者、城市化、城市稳定、社会福利、农村经济发展及对农民工个人等方面的影响,证明了农民工就业歧视及是不公平的,也是缺乏效率的。在文章最后,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政策措施:逐步改革和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并且政府应发挥主导力量;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群众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