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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漫长探索过程中,我们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理论包括本质特征和表现形态两个方面,我们过去实行的传统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即直接的产品生产和集中的计划生产,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表现形态的具体结论的照抄照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以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本质特征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为根据,寻找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新的表现形态。本文在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深入总结社会主义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崭新形态,应当而且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即市场调节的商品生产,构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目标模式,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对策。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除摘要、结束语和后记以外共分四章:
第1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意义,并对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物质生产方式、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生产关系这几个概念进行界定。生产方式是物质生产方式与社会生产方式的有机统一体。生产形式就属于生产方式中的社会生产方式。
第2章: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基本理论。本章详细论述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形式的理论体系。第一节阐述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形式的一般原理,生产形式包括劳动交换形式和劳动分配形式(资源配置方式)两个方面。第二节介绍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理论观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基本原理规定了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得出了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表现形态是计划调节的产品生产的具体结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不应当照抄照搬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表现形态的具体结论,而应当在坚持马克思关于生产形式的一般原理和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本质特征的同时,发展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形式的表现形态,即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变革与创新。
第3章: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实践的基本经验。本章概括了传统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基本特征,总结了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发展的实践经验,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变革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市场调节的商品生产,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4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因其创新性和重要地位,对生产方式的其他方面、社会生产关系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重要影响。在比较和借鉴西方现代市场经济模式的基础上,构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目标模式,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基本制度+市场配置+间接调控+法制规范+社会保障”。最后针对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对策建议。
本文主要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定性分析方法。此外,也借鉴和运用了西方经济学中的定量分析、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阐明生产形式的劳动交换形式和劳动分配形式即资源配置方式两个方面,有力地反驳了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研究资源配置方式的攻击;廓清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本质特征的基本原理与其表现形态的具体结论,提出不能照抄照搬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表现形态的具体结论,而应当寻找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新的表现形态;阐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形式是市场调节的商品生产的理论依据;在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对所有制形式的影响中,提出国家所有制定量调整的依据;构造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的目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