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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化是当今中国及全球最严重的环境与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倍受中国政府及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政府在立法、执法、管理与工程治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和经验。《防沙治沙法》的颁布,更是防治沙漠化工作中的战略性突破。本文试图对《防沙治沙法》的三项基本原则,运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初步探讨,并针对立法中存在的缺陷提出若干完善对策和保障该原则实施的办法。 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沙漠化现状、危害和成因及法律控制。首先应明确沙漠化的概念。我国沙漠化状况非常严重。其主要是人为强度活动和脆弱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决定性因素是不合理的经营活动。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整的防沙治沙法律体系。另外,还阐明了《防沙治沙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部分探讨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土地沙化及治沙活动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防沙治沙法》专章规定了土地沙化的预防,并规定了一系列如统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贯彻实施该原则。本文建议将防沙治沙规划法制化;拓展环评范围;建立“三同时”制度;加强决策的前瞻性;强化预防性执法和管理等等。 第三部分探讨了生态保护与扶贫相结合原则。我国沙化地区多数位于贫困地区,但实际上沙产业是一个前景可观的产业。我们应该处理好防沙治沙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增加农牧民的收入,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第四部分探讨了运用市场机制防治原则。资金短缺是制约治沙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运用市场机制防治沙漠化是必然趋势。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治沙,《防沙治沙法》要求制定优惠政策;保障防沙治沙者的合法利益等等。但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所以应该加强对治沙项目的管理。本文建议在贯彻实施该原则时,应正确认识政府在市场机制中的作用,改进治沙企业的产权制度;建立系统的治沙市场等。